据查,电视电声研究所自1960年成立以来,属于部委直属事业单位。后来经机构改革划归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大概因经营不善注销,然而有歧义(注销)的单位名称和公章又继续在商业和招聘领域使用,以致于引发过以下买卖合同纠纷和坑害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29550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3民终9935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申 6880 号民事裁定书;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 0105 民初 64983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 03 民终 9797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3年5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签收再审申请快递,至今逾期未作出任何裁定。
2023年9月x日:将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以启动再审改判。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申6880号民事裁定书显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依法注销,并销毁了公章。有歧义(注销)的单位名称,由此而来。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投资人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变更为中电科视声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