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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3月23日,《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 号)。

2、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

3、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

42014124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1441日施行。

5、2014年4月26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7月1日施行。

6、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吹响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号角,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司法员额制,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工作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的司法官包括法官和检察官的职数限额的制度。

7、2014 年11月,中编办依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 号) 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制定出台了《中央编办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73号)。

《中央编办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意见》(中央编办〔2014〕73号)提出:“对申请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已制定编制标准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标准核定编制总量,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结构,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8、2015年1月3日,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正式发布。

9、2015年3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

10、2015年4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11、2015 年5 月14 日,北京印发《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备注说明:由事业编制衍生出来的员额编制最早实行于法院、检察院人员管理,多存在教育、医疗等试点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和员额编制虽同属于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但试点单位也会明确告知; 不然,涉嫌欺骗。此外,事业编制和员额编制有本质区别。

12、2015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13201512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相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 187号)。网上能检索到陆续有在京高校都发布了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的通知,如中华女子学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科学院等事业单位。

14201512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2号)。2016年9月19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正式启动。

1520151224日,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 132号)的通知。

16、2016年7月18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中编发[2016]1号)。

17、2016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8 号)。

18201761日,《关于全面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央险函〔20168号)。

19、2017 年7 月初,国防科工局、中央编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科工计〔2017〕673 号),启动首批 41 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规定“军工科研院所根据实际自主选择转制方式,包括整体转制为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其他企业,鼓励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鼓励转制院所之间或与其他企业进行专业化重组”,为事业单位分立转制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01707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